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现就学生公寓管理作息时间以及寝室管理纪律规定如下:
晚归:熄灯时间点后回寝室者视为晚归;
窜寝:熄灯时间点之前滞留异性寝室者视为窜寝;
留宿异性寝室:熄灯时间点之后滞留异性寝室者视为留宿异性寝室。
对于晚归、校外留宿的学生,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对于窜寝、留宿异性寝室者一经查处发现,严格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违纪理条例》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。
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工办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上一条:转发《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工作的通知》
下一条:安全预警:关于谨防诈骗的通知